“你等着。”
于喜凤钻进老祖宗屋里,没一会儿就出来了。
她一把从余笙手里拽过旗袍,打开来看,看得仔仔细细确定除了旗袍没有夹带私货后,才甩给余笙。
“哼。算你走运,可别让我抓到你偷东西,不然丢了柏勋的脸,可别怨我抽你。就这破烂衣服,也就你看得上眼。”
自从知道余笙就是帝都的普通人家,又从余笙那里借来十万块钱后,于喜凤就更加不把司柏勋一家放在眼里。
老大家的还以为自己娶回来个宝贝呢,结果这个破落户连老祖宗几十年前年轻时穿过的旗袍都要拿回去当宝贝。
这种别人穿过的旧衣服,谁肯要啊。
真是上不得台面。
余笙沉着脸没跟她一般见识,拿着旗袍回家。
司柏勋在楼上看到她拿着旗袍回来,便下楼来接她去楼上。
师傅已经装好电脑,司柏勋让她先使用手感,看还需要哪些软件,等明天连上网络,他会帮她安装软件。
余笙兴致缺缺,随便看了看,确定有她使用的最基本的r文档和x文档后,就没提别的要求。
看完电脑,又查了一遍房间里别的东西,确定司丽娟没碰过她其余东西后,她拿着旗袍去浴室里清洗。
旗袍放了很多很多年,上面散发着浓郁的樟脑丸的味道。
做旗袍的布料是很厚的锦缎,上面绣着精致的花纹,看起来就像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她也不知道于喜凤为什么瞧不上这几件旗袍。
反正她挺喜欢的。
晚上。
余笙还是使用稿纸写散文,以便修改。
等修改得差不多,再输入到电脑中,然后把稿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给不同的杂志社。
等她写完稿已经很晚,她倦得不行,迷迷糊糊的去洗漱睡觉,就连司柏勋没回房打地铺都不知道。
翌日。
她起床时,发现司柏勋还没起床。
窗外的晨曦穿过纱窗落在他俊朗的脸上,修长的剑眉间似乎闪烁着凌然好看的光芒,眼底有些许疲倦的青黑。
每天都比她早起的司柏勋居然也有晚起床。
昨晚干嘛去了?
去村里偷牛去了?
余笙赤着脚下床去开门,看到桌上摆着一本皱巴巴的稿纸。
她走过去拿起来一看,居然是她之前写的稿件。
被撕成碎片的稿纸被一片片很仔细还原地贴在一张新的空白稿纸上,二十多张稿纸,没有一张有错漏之处。
余笙拿着稿纸站在书桌边扭头看睡在地铺上的司柏勋,不禁会心一笑。
他昨晚熬夜,就是为了给她拼被司丽娟撕碎的稿件吧。
这一刻,余笙的怒气全都消弭了。
他对她真的是掏心掏肺,并且从来轻易不敢惹她生气的。
罢了。
看在司柏勋辛辛苦苦熬夜的份上,她就不要再跟司丽娟那个矫情又粗鄙无知的自私鬼一般见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