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顿了一下,抱着尝试的态度问出了第三个问题:
“你记得你叫什么名字吗?”
“名字是什么东西,可以吃嘛?”
小萝莉兴奋地说道。
李承烨一副早就预料到的表情,果然,这个小家伙非但不知道自己的名字,而且连“名字”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
“名字是每个人的象征哦,比如你的主人,名字叫李承烨,李承烨就是你的主人。”
“好呀好呀,我也要有名字,主人快帮我起一个吧,一定要最好的哦。”
“放心,我一定给你起一个全天下最可爱、最好看、最漂亮的名字。”
李承烨思索片刻,虽没见过面,但大致已经想象到一个单纯、贪嘴且蠢萌萌的小萝莉,很快就有了主意。
“不如,你便叫果果吧。”
“果果,果果,我叫果果。”
小萝莉明显对这个名字很喜欢,重复了好几遍。
“那么全天下最可爱、最好看、最漂亮的果果,你快出来吧!”
“果果没法自己出来,需要主人身上的一样东西才能让主人看到果果呢,是什么呢,好像是...白色的...不对...还是红色的。”
“对了,白色,红色好像都可以呢!”
李承烨听着果果的话不由得脑袋一大,不由得升起了邪恶的念头。
但很快就将之撇去,想到一些神话志怪书中提到过通灵的宝物一般需要滴血认主,开口道:
“是不是血液?”
“对!红色的东西是叫血液呢,只要笔尖接触到血液就可以了。”
果果兴奋的回答道,转念一想,似乎又陷入迷惑:
“可白色的东西是什么呢?”
李承烨尴尬的咳嗽了一声,又收起了不好的思想然后道:“只用血液就可以的话,我们现在开始吧。”
随即走到石桌旁,咬破自己右手中指,将血滴在墨砚中,再拿起黑笔,用低端扭扭曲曲的笔尖沾了上去。
此时异变突生,原本乱糟糟的毫毛竟活过来了一般,如扭动藤蔓聚集到一起,贪婪的汲取着墨砚中的血液,在血液被吸干的那一刻,那些毫毛竟开始疯狂的生长,顺着李承烨执笔的手缠绕,并钻进刚才的伤口,如干涸了许久的枯树根遇到水源一样,大口吮吸着他的血液。
李承烨大感不妙,一边挣脱一边大喊着:“果果松开,快松开。”
但那些毛发十分坚韧,如跗骨之蛆般难以祛除。
“主人不必担心,果果在认主呢,很快就好了,嗝~”
李承烨痛苦无比,血液的快速流逝使得他有些头晕眼花,在迷迷糊糊中,突然感到手上的束缚感减轻了许多,用力咬了下舌尖,又晃了晃脑袋,他才看清,那些毛发居然正顺着手上的伤口往他身体里钻!
不多时,他眼睁睁看着整支笔全部进入到他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