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内人群攒动,摩肩接踵,甚是热闹,绝大多数人皆衣着整洁干净,和城外百万灾民对比鲜明。
屋宅皆是黄石为基,褐木作房,脚下石路被磨得光滑,即使没下雨,稍不注意就会滑个狗啃石。
张铭在人群间移动着,耳边尽是此起彼伏的叫卖声,还有路人脚趾被踩了的叫骂声。
张铭现在只想做一件事——
去这墨云城内最好的酒楼,用金碎开个最贵的包厢,吃顿最丰盛的大餐!
张铭在那破村中,吃了八年的粗粮,哪怕那竹鼠风味再如何独特,吃了八年,也早就吃腻了。
反正韩沐阳说的东西明天才到,不如趁现在先饱餐一顿,再睡个好觉养精蓄锐。
干饭!爽!
张铭在一番打听之下,终于来到了这墨云城中心区域……
不得不说,这墨云城不愧是塞外第一大城,张铭进城后,又在城中人群里挤了几十里地,从早上挤到下午,人都快折腾焉儿了。
墨云城中心,有座城中小城,那小城便是墨云州府和府卫重地。
州府为千米长的方形,外头是道百米宽的护城河,河深十几丈,州府里头高阁林立,不时传出府卫练兵的滔天战吼。
而紧挨着护城河的,便是这墨云城的商市核心,此处人流稀疏许多,过客大多身着华服,不同于城边上的平民。
张铭来到一处如同小山般巍峨的九层红木楼阁前,抬头看着那门前牌匾……
“沐兰酒楼,就你了!”
沐兰酒楼乃墨云州第一食苑。
楼门用上好楠木为柱,足可容纳三辆马车并排通过,比这墨云州内的县级城门还要恢宏大气。
往来宾客皆身着华服,那泛着柔光的滑润丝绸,是绝大多数塞外平民一辈子都摸不到的宝贝。
酒楼内走出一位油光满面的商贾,摇摇晃晃,手里捏着个鸡腿,只是随便咬一口便扔了,扬长而去。
边上蓬头垢面的乞丐们,见那肥美鸡腿掉在地上,饿虎扑食般团团围住,眨眼的功夫,便不剩下一粒碎骨……
……
“娘的你没长眼睛吗?这是城东沐兰酒楼,施粥的严法寺在城西,赶紧滚!”
一位高个子小二伸手拦住张铭,眼中尽是鄙夷之色。
另一位矮子小二却文质彬彬道:“莫急莫急……人不貌相,财不外露。有钱皆客,没钱拉倒。”
张铭眉头一皱,指尖悄然唤出金碎道:“我能付钱。”
“呵,付钱?”高个子上下瞟了眼张铭这一身破衣,嗤笑道,“你当这沐兰酒楼,是开给乞丐歇息的?说出来不怕吓死你,一小杯清水也要五十文钱,你小子付得起?”
矮子抬手拦住他,慈眉善目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虽为乞人,愿饮玉汤。天下攘攘,皆是贵客。”
高个子白了一眼矮子:“你是要去考秀才吗?能不能说人话?”
“罢了,你要真想喝五十文钱的清水,那你便是客人,我也不会拦你。”
“不过哥们儿我提醒一句,有这五十文,干啥不好?偏要来这沐兰酒楼喝一杯清水?”
张铭哭笑不得,随即便将一颗金光灿灿的金碎提到那两人眼前。
那两人一愣,呆在原地。
张铭叹气道:“这东西,够来你们酒楼吃顿饭了吧?”
言罢便要进门。
“呸!妈的!浪费老子脸色!”那矮子忽然吐了口唾沫,骂道,“你当俺们没见过世面?拿颗铜粒糊弄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