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锦突然说道:“不得不说,吉他是所有乐器中最优雅,最富有烟火气的啊!”
“我也学过吉他,弹得还不错。”
“我不信。”暗蝶看了眼嘴角还挂着孜然的安锦,说道,“就你,平时生活都够费劲了,哪还有闲情逸致学习乐器。”
“有本事你过去把她的吉他借过来,给我弹唱一曲。”
“呵……”安锦笑了。
暗蝶明显是在激他。
但他还真就不怕被激,吉他么,他前世一直在学的乐器,真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只是他唱歌一直不好听,所以他吉他弹得再好,终究也只有给别人伴奏的份。
但原身的嗓音却很不错,磁性,富有魅力,而且最关键的是,音调唱得很准。
弹吉他的手法配上极致的嗓音,会擦出什么样的化学反应呢?
安锦有些期待,他倒也挺社牛的,直接叫住要走的流浪歌手,借来了吉他。
抱着吉他,安锦坐在烤肉摊的椅子正中间,狠狠拨弄了下吉他的几根弦,发出刺耳的声音。
先前听流浪歌手唱歌的人都面露不解,暗蝶更是凑到安锦身边小声说:“咱要是实在不会弹的话,就别逞强了,太丢人。”
“你看不起谁呢!我这是在调音。”安锦气愤道。
人群已经围成了一个小圈。
看漂亮的男孩子唱歌,哪怕唱得很难听,也是件赏心悦目的事情。
眼见周围聚的人多了,安锦抱着吉他,站在凳子上,以更高的视角“俯视”台下。
呃,其实并没有俯视,安锦作为这个世界的男性,身高一米六五,加上凳子的高度也就勉强跟女人们平齐罢了。
他轻轻弹起吉他,悠扬的旋律丝丝入耳: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
如今你四海为家
……
曾让你心疼的少年(姑娘)
如今已悄然无踪影
爱情总让你渴望又感到烦恼
曾让你遍体鳞伤
……】
安锦选择的是爆火的歌曲《曾经的你》,这首歌的旋律是更符合大众记忆的,能让人轻易记住,哼出。
安锦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暗蝶身上,就好似这首歌是在为她一个人独唱一样。
歌曲的前摇伴随着深入人心的歌词,结束了。
紧接着,歌曲进入高潮阶段。
安锦闭上眼睛,品味歌曲的旋律,哼出那段经典的滴里里滴里里哒哒。
好听的旋律配合着安锦温柔知性的语气唱出,竟然如此令人陶醉。
四周围着的人都疯狂起来,她们随着乐曲的音调呼吸着。
而此刻,暗蝶正悄悄瞥向桌子下的手机。
上面赫然写着:对不起,没能检索出相关曲目。
听歌识曲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