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陈鹏有在参与张军案的侦破中,歹徒每次作案时,说的都是东北普通话,而实际上是湘南安村人,其目的是故意误导侦查员的侦破方向,从而导致前期侦破走了不少弯路。
“不许动”是罪犯留在现场有价值的一条信息,如果舒宛的说法有误,将给案件的侦破引入死胡同,必须重新做一次进行准确认定。
经过了10个月的调适期,已经让舒宛恢复到一个正常的心理状态,判断会更加准确。
于是,陈鹏有局座分派多名干警,手拿录音机,赶赴石陵县及周边县市的各地,进行语音收录收集,被测试人只用各地普通话说“不许动”三个字即可。
几天过去,100多条被标注地名的录音材料,汇聚在10.23专案组的办公室,然后让舒宛对一条条录音进行重新甄别。
舒宛在试听二十多条语音之后,突然一条熟悉的声音重新调动起,她对案发当晚陈旧的记忆,这三个字虽然长不过一秒钟的时间,那名歹徒特有的尾音让她记忆深刻,她当即说到“就是这个声音。”
经过确认,这条录音采集于118公里之外的安古县,与石陵县中间还隔着一个县城,难道真的是这个声音?舒宛这次不会判断有误吧?
陈鹏有局长和专案组,经过认真的分析后认为:舒宛现在既然敢对自己以前的判断,进行自我否定,说明她的意识已经回归正常,现在的判断应该是相对比较准确的。
陈鹏有当即决定,立即缩小查找范围,重点查找石陵县与安村县有关联的人群,尤其排查有犯罪前科和劣迹的社会闲散人员,案发时段有3人或者3人以上来往密切的对象。
经过十几天大规模的排摸,一条有价值的信息反映到了专案组。
石陵县新铺乡一个群众反映: 该乡营盘村一个刘姓人家,有一个女儿嫁到了安古县,她的丈夫就是安古县安福乡大湖口村人,名叫唐业炎,与“湘鄂川系列暴力抢劫”案的主犯张军是同乡。
经过进一步调查,该刘姓女子是该信用社的储户,他们夫妻二人在此有过多次存款取款的记录。
于是,专案组立即前往安古县,调取了唐业炎的个人资料,此人曾经因盗窃和抢劫,有多次被判刑的前科,在案发时段前,曾与西洞庭(洞庭湖西畔)农场的胡良高,以及平德市武陵区的陈星,交往频繁,而且他们三人曾是一个监狱的狱友。
警方立即调取了唐、胡、陈三人的形体资料,将其与画像专家对罪犯的模拟画像,进行比对,并结合舒宛对三名罪犯的体型的描述,还有面貌的重合,竟然完全一致。
【抓捕】
为了确保抓捕万无一失,专案组决定同时行动。
然而,当三路精干的便衣民警同时扑向各自的抓捕点时,令干警没有想到的是,三个歹徒均不在家。
陈鹏有当即下令:不惜一切手段,尽快挖出三人的藏身之地,这三人的家人很可能会走漏风声。
2007年11月14日,也就是案发后1年21天,警方终于发现了第一名凶犯,胡良高的藏身之处,原来这家伙作案后因再次入室盗窃,被抓后,判了12年徒刑,正在平德武陵监狱服刑。
胡良高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本想在监狱待着,以企图逃避警方对自己的追捕,他没有想到石陵县警方一直追到了牢改所,面对突然而至的干警,他顿时瘫软在地。
经过一天一夜的突审,胡良高很快交代了自己伙同唐业炎,陈星一起作案的全部经过。
这三人在出狱后,很快纠聚在一起,企图抢劫作案,唐业炎自己购买了两把仿“六四”式手枪,并随身携带。
案发当天,他与胡良高二人,在石陵县东邻的临丰县城四处游逛,寻找抢劫目标,但因不熟悉当地情况,一直没有找到抢劫对象。
后来,唐业炎想起,他曾经在石陵县燕子山信用社取过钱,他熟悉那里的情况,而且当时看见一个营业员提着一大袋现金,经过密谋,二人决定就抢劫该信用社。
下午,唐胡二人从临澧乘公共汽车,来到常德,胡良高打电话给陈星,说了二人的意图后,让他到常德火车站后三人汇合,陈星到后,三人密谋抢劫的具体细节。
案发当晚8时许,天已经黑定,唐、陈、胡三人骑摩托车到石陵县燕子山乡,将摩托车停放在,距信用社金库300米远的卫生院附近,而后,翻越信用社后侧院墙,然后躲在院内一棵大桔树下进行藏匿,观察四周情形。
经过观察,唐业炎感觉信用社内部环境有变化,不敢贸然行动,而胡良高说,来了不空手,有枪怕什么,哪里灯亮着,就往哪里闯。
于是,胡良高手持一把装有4发子弹的仿64手枪、而陈星拿一把内有5发子弹的64手枪,唐业炎在桔树下拿起的一根粗木棍,而后三人戴上白手套和女士肉色长袜。
胡良高在前,陈星、唐业炎紧跟其后进入一楼亮灯的房间后,枪杀了张志林,继而射杀舒宛,因子弹卡壳,舒宛逃过一劫。
【跨省抓捕】
胡良高不仅交代了案发过程,而且描述了陈星现在的详细藏匿地,他和其妻子躲藏在武陵区新四村的一处工地。
担心陈星持有枪支,石陵警方不敢猛然行动,而且新四村人口密集,稍有不慎,会误伤群众,而且罪犯狗急跳墙,挟持人质怎么办,这些都是应该考虑到的问题。
经过商议,决定先在陈星居住地先秘密隐藏,当晚10时许,陈星从工地回家后,闭门不出。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伤亡,行动组决定用停电的办法,逼出歹徒,拉下电闸后,住户都跑了出来,唯独不见陈星开门露面。
期间,陈星不停地在阳台向下偷看,感觉似乎没有问题,一直到了晚上11点30分,陈星所住的门终于打开了,躲在门外的行动人员,迅速扑了上去,当即将其擒拿。
经过突审二人,警方掌握了唐业炎已逃往广东潮洲市枫溪区,藏身于当地一个陶瓷厂,唐业炎知道公安局肯定到处在追捕他,所以一直没有申报暂住人口。
石陵追捕组在潮洲警方的配合下,用清理暂住人口的方式,对该地区所有瓷厂进行了大搜查。
11月23日晚21时12分,唐业炎被捉拿归案,同时搜出作案用的两支64手枪。
【判决如下】
2008年11月24日,陈星、唐业炎被判处死刑,胡良高无期徒刑;2009年6月22日,湘南省高院维持平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星的死刑和胡良高无期徒刑的原判,改判唐业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三个月以后,陈星被法警押到石门县郊区的乱石岗,执行枪决。
(此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