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轻柔的微风中,温书渝与陆璟珩并肩坐在自家小院,两人的身影被昏黄的灯光拉长,显得格外温馨。
温书渝轻轻摇晃着手中的蒲扇,容颜温和,与陆璟珩分享自己的一天,为这宁静的傍晚增添了几分惬意。
“我今天买了一辆自行车,你看到了吗?我买的是女士的,二八大杠我骑起来太费劲了,就没买。”
陆璟珩闻言,目光温柔地落在温书渝身上,心中不免涌起一丝歉意。
“我看到了,很适合你,你买你喜欢的就行,自行车本来是在结婚的时候就买给你的,现在才让你拿到,我就很过意不去了。”
陆璟珩与温书渝的婚礼比较匆忙,当时的聘礼和嫁妆就折算成了现金。
见陆景珩自责,温书渝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背,以示安慰:“这有什么的,你们当时也把这些东西折成钱给我了,所以你不用过意不去。”
温书渝又问道:“对了阿珩,你平时需要车吗,要不要给你再买一辆,我觉得我买的这辆车你骑起来可能比较别扭。”
陆景珩想了想,回答温书渝:“我暂时用不到自行车,去基地我走过去就行,也不是很远。”
陆景珩想到现在结婚都要三转一响,现在家里有了自行车、收音机和手表,还缺一辆缝纫机,于是问温书渝:“家里还没有缝纫机,你看我们要不要买一个?”
温书渝觉得暂时还没有必要买缝纫机,就算买了她现在也不怎么会用,
“缝纫机暂时就没必要买了,我现在又不会做衣服,现在买回来也是放在家里吃灰,等我一会想学做衣服再看要不要买。”
见她说的真诚,并不是在敷衍他,陆景珩才放心的点了点头。
夜色渐浓,月亮悄悄爬上了枝头,洒下银辉一片。
两人聊得兴起,却也不得不面对即将来临的休憩时光,温书渝拿着陆景珩的凳子走进家门。
她边走边问道:“我今天遇到了我在火车上认识的一个朋友,她丈夫叫贺行轩,你认识吗?”
陆璟珩把温书渝的摇椅搬回客厅,回答她,“认识,他是隔壁团的,我们之前还一起出过任务。”
放下手里的东西,温书渝了然的点了点头。
回到屋内,一番洗漱之后,情愫暗生,两人终是未能抵挡住彼此间的吸引力,共赴了一场只属于他们的甜蜜时光。
在这静谧的夜晚,他们仿佛与世隔绝,只愿沉醉在这份深情与温柔之中。
次日清晨,当第一缕阳光穿透窗帘的缝隙,陆璟珩在强大的生物钟的作用下就醒了,温书渝在陆璟珩起床时也醒了过来。
穿越至此的她,早已习惯了这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节奏。
温书渝穿过来之后生活习惯和之前相比健康多了。
这里六点多就天黑了,晚上除了造娃也没有其他的娱乐活动,所以大部分时间都能睡的很,自然也就醒的早了。
温书渝虽然醒了,但觉得自己现在不用工作无所事事,就又去会周公了。
陆景珩并不是每天都要去早训,今天他就不用去早训。
所以他先是熬上了香浓的米粥,随后便到院子里锻炼身体,一套拳法打得虎虎生风,尽显军人本色。
之后,他又投入到开垦院子的工作中,汗水浸湿了衣衫,却也浇灌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