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乞丐作鸟兽散,张修的面前乾净了不少,他不禁在心中感慨:“林总旗看著挺面善,但还是挺会嚇唬人的。”
不过,却仍然有一衣著破烂的妇人迎面走来,脸上表情哀伤,边走边用手比划著名,又念叨著:“这位爷,您见到我儿了吗?他叫福宝,那么大,皮肤白净,喜欢笑,脖子上掛著一个桃木平安符。”
说罢,没有人回应,她便直接从林轩的马车右侧离开,朝著空气继续问道:
“这位爷,您见到我儿了吗?他叫福宝,那么大,皮肤白净,喜欢笑,脖子上掛著一个桃木平安符。”
张修心中不由得產生了一丝怜悯之意,对她的態度和前面那些恶丐不同,喃喃自语、愤愤不平道:
“又是个被拐子拐了孩子的可怜人吶!这些个拐子,真应该千刀万剐,碎尸万段!”
“又?五衢州作为南北枢纽重镇,这种事发生过很多吗?”林轩掀开了马车的帷幕,看向面前那个妇人。
她依然在对著空气比划、念叨:“这位爷,您见到我儿了吗?他叫福宝那么大,皮肤白净,喜欢笑…”
张修点点头:“是啊,就这种大地方才难管呢,藏污纳垢的,不像良城那种小地方,人少但也好管。”
林轩出声轻嘆,前世科技、信息那么发达,孩子被拐走了都很难找回来,更不用说现在了,一旦被拐子拐走,便是终生难再见。
“你儿?应该是死啦,哈哈哈!”刚刚被张修抽了一鞭子的恶丐,憋了一口气,没肚子出,此时看到这疯妇人,发失心疯的样子,便忍不住出言嘲讽。
林轩闻言,抄起军棍便下了马车,盯著那恶丐。
“军…军爷…找我有有事吗?”
话还没说完,铁军棍便来到了他的腹部,林轩当场给了他肚子一棍,恶丐人直接飞了半丈远。
“噗”恶丐吐出一口鲜血。
周遭原本四散逃窜的丐帮眾人瞬间僵在原地,一个个面色惨白,噤若寒蝉。
他们平日里在街市横行霸道,讹诈路人、欺凌弱小,仗著人多无赖,连寻常摊贩、低等差役都不愿招惹,从未想过,这个看著眉眼温和的年轻军爷,出手竟狠戾至此。
半丈开外,那衣衫襤褸的疯妇人对此恍若未闻,依旧呆滯地挪著脚步,双手徒劳地比划著名孩童的身形,一遍遍重复著呢喃:
“这位爷,您见到我儿了吗?他叫福宝,那么大,皮肤白净,喜欢笑……”
张修坐在马车上,心中彻底收起了方才对林轩“面善温和”的固有印象,只剩满心敬畏。
街上往来的行人纷纷驻足侧目,有人暗自点头称快,这些丐帮恶丐欺压街市许久,早惹得人人怨愤,今日总算有人出手惩治!
却也有人眼神麻木淡漠,匆匆扫过便低头赶路,早已见惯了这城中欺凌、苦难与暴力。
至於城门口的弓手,听到喧闹声,便转头看向此地,他们心中鬱闷,也非常疑惑:“谁呀?胆子那么大,敢在这儿城门口闹事?”
不过他们看了一眼林轩的装扮,典型的卫所武官日常装扮。
手中还拿著军棍,所以他们只是瞥了一眼,便收回目光,当作自己什么都没看到。
“原来是军爷,那没事了。”
林轩低头瞥了一眼躺在地上,捂著肚子,大口喘气的恶丐,声音清淡:
“身强力壮,四肢健全,不去自食其力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