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哥,人都来齐了,这是疯狗跟咸湿明!”
花柳胜对林耀文打了声招呼,随后介绍起自己身边的两个男子。
疯狗人如其名,一头乱发,眼神凶狠,脖子上有道明显的刀疤。
咸湿明则是个秃顶的中年男人,一双眼睛总是不安分地转来转去,一看就是精于算计的角色。
“文哥!”
两人满脸激动地对林耀文恭敬道,显然已经听说了昨晚的事迹。
“嗯,坐吧。”
林耀文坐直身子,跟他们两人打了招呼,随即开门见山。
“长话短说,大D哥让我们来守住这里的地盘。”
“现在,我想知道你们手头上各自有多少人马?”
疯狗闻言,开口道。
“文哥,我们三个都是老四九,按照社团的规矩是暂时不能收小弟的。”
“大D哥也没有派其他大底过来,所以我们手头上各自的人手也就分到二十多个人在看场子。”
话音刚落,一旁的咸湿明附和道。
“是啊,文哥!”
“既然大D哥让你过来,就是让您镇场子的。”
“虽然您现在不是大底,但是有大D哥的默许,招个百来个人手,我想社团里的其他人也不会说什么...”
这时,一旁的蛇仔强也开口道。
“阿文,既然这样的话我们应该早点招兵买马,免得今晚被洪泰的人打个措手不及!”
“大口九虽然死了,但洪泰在葵涌那边还有不少人,他们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林耀文闻言,点了点头,从包里取出六万港纸,扔在桌上。
“这里是六万块,你们一人拿两万,给我招满100个蓝灯笼。”
“记住,要能打的,敢拼命的,烂赌仔跟道友一律不要。”
“筹备一下,今晚可能有硬仗要打!”
“好的,文哥!”
花柳胜三人拿到钱后,脸上都露出了兴奋的神色,连忙走出酒吧,到各自的街道上让马仔把消息散出去。
由于昨晚林耀文的战绩实在吓人,在附近矮骡子圈的名气大涨。
不到半天的时间,花柳胜他们就把人数召满了。
消息像野火一样在荃湾的街头巷尾蔓延。
“狂人文”招兵买马,跟洪泰对着干!
一些原本在街上无所事事的古惑仔,一些想搏出位的年轻人,甚至一些从其他小社团跳槽过来的蓝灯笼,都纷纷涌向那几条街。
对他们来说,能跟一个一夜成名的猛人混,本身就是一种机会。
夜幕降临时,“蓝月亮”酒吧外人头攒动。
林耀文站在酒吧门口,看着眼前黑压压的一片人影,心中平静如水。
他知道,这只是开始,在这座充满欲望与暴力的城市里,要么踩着别人的头往上爬,要么成为别人脚下的垫脚石。
而他,选择前者。
“文哥,人都到齐了,一共一百六十八人。”
花柳胜走到林耀文身边,低声报告。
林耀文点点头,走上临时搭建的木箱,目光扫过下面一张张或兴奋、或忐忑、或凶狠的面孔。
街灯昏黄的光线照在他脸上,勾勒出坚毅的轮廓。
“他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到每个人的耳中。
“各位兄弟,我是林耀文!”
“从今天起,这几条街归我管。”
“跟我混,我保证你们有饭吃,有钱赚。但有一条,”
“我的规矩只有一条就是听话。”
“不听话的,现在就可以走。”
人群中一阵骚动,但没有一个人离开。
林耀文满意地笑了笑,那笑容在夜色中竟有几分森然。
“好,既然都留下了,那就是自己人。”
“今晚,洪泰的人可能会来。他们要抢我们的地盘,你们说,该怎么办?”
“打回去!”
人群中不知谁喊了一声。
“对!打回去!”
“跟他们拼了!”
吼声此起彼伏,在狭窄的街道上回荡。林耀文抬起手,声音戛然而止。
“好!”
“我们今晚不但要赢,还要赢得漂亮!”
“打赢了,给钱给酒给饭吃!”
“打输了都给我回家抱孩子去!”
此话一出,在场众人纷纷哈哈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