砵兰街的夜晚永远比白天热闹。
霓虹灯管在潮湿的空气中晕开一片片暧昧的光晕,招牌层层叠叠,从三楼一直垂到街面。
女人的笑声、男人的吆喝声、卡拉OK里跑调的歌声,混着街边摊档的油烟味,交织成这条街特有的气息。
十三妹的酒吧开在砵兰街中段,门面不算最大,但装修最新。
玻璃门擦得锃亮,从外面能隐约看见里面深红色的丝绒沙发和吧台后那面摆满洋酒的墙。
两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小弟守在门口,眼神锐利地扫视着过往行人。
包厢在二楼最里面,隔音做得极好。
门一关,街上的喧嚣就变得模糊,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事。
十三妹今天穿了件酒红色的丝质衬衫,领口敞着两颗扣子,露出锁骨。
她翘着二郎腿坐在真皮沙发上,手里晃着一杯红酒。
“十三妹,你不是说今天让我们兄弟三人过来谈生意的嘛?”
韩宾放下酒杯,看了眼腕表。
“都等了半个钟头了,怎么光喝酒,不谈事情啦?”
韩宾今天穿了件灰色西装,没打领带。
他是三兄弟里最讲究的,即使在社团里混了这么多年,身上依然有种不同于其他古惑仔的气质,像是随时准备去中环写字楼开会,而不是在砵兰街的酒吧里谈事。
细眼坐在他左手边,穿着花衬衫,袖子挽到肘部,露出小臂上的刺青。
他正专注地剥着一盘花生,剥好的花生米整齐地堆在纸巾上。
恐龙则完全相反。
他身材魁梧,肌肉把黑色T恤撑得紧绷绷的。
他面前的桌上已经摆了三四个空啤酒瓶,此刻正仰头灌下第五瓶。
“韩宾,你着什么急。”
十三妹抿了口酒,嘴角勾起一抹笑。
“正主都还没来呢。”
“哦?”
韩宾挑了挑眉。
“原来不是你找我们啊!”
话音未落,包厢的门被人推开。
进来的是两个年轻人。
走在前面的那个约莫二十出头,身高一米八左右,穿着合身的黑色西装,白衬衫的领口一丝不苟。
他的长相特别英俊,五官分明,尤其是一双眼睛,看人时带着笑意,眼底却有种说不清的深邃。
后面跟着一位皮肤黝黑的青年人,提着个公文包,也是穿着黑西装,看起来斯斯文文。
他进门后就安静地站在一旁,目光低垂,显得很懂规矩。
“妹姐,各位大佬晚上好呀!”
走在前面的年轻人笑着打招呼,声音清朗。
十三妹端着酒杯站起身,缓步走过去。高跟鞋敲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阿文,你可算来了。”
她拍了拍年轻人的肩膀,转身对韩宾几人介绍。
“这位呢,就是最近江湖上风头正盛的和连胜狂人文……林耀文!”
她又转向林耀文,一一指向沙发上的三人。
“阿文,这三位就是我们洪兴的扛把子。”
“葵青的宾尼虎韩宾、九龙城区的细眼韩信、屯门的恐龙韩琛。”
林耀文上前一步,微微躬身,伸出手。
“宾尼虎,宾哥之名如雷贯耳,小弟仰慕很久了。”
韩宾站起身握手,打量着他。
“是江湖上的兄弟们抬爱了。”
“反倒是阿文你,帮大D打下整个荃湾,这么年轻就上位红棍,真是后生可畏。”
细眼和恐龙也站起来握手。
细眼的手干燥有力,恐龙的手则像铁钳一样。
他显然没控制好力度,但林耀文面不改色地握完了,还笑着说了句“恐龙哥好手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