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房外偏间的夹道,到了午后才敢动。
火已经灭了,砖缝里仍往外冒热气。半边廊顶塌在地上,梁木、湿灰、烧断的卷轴和碎瓦压成一层。护证吏先用长杆挑开表面的断木,确认下头没有余火,才让清灰的人一寸寸往下起。
谁也没料到,第一块大梁抬开后,底下会露出一只手。
那只手烧得发黑,五根手指却还蜷着。
“停。”
谢照微站在警绳外,声音不高。
抬梁的内侍立刻僵住。有人还保持着弯腰的姿势,不敢再往前半寸。
护证吏已经先看过周围,没有旁人,也没有能立刻认出的衣物标记。他们按昨日定下的次序,先在尸位四角钉下木签,记了发现时辰、起灰的人、梁木原来的压向,才将压在尸身上方的残木慢慢挪开。
尸体被抬出来时,围在外头的人都下意识退了一步。
是个女子。
头脸烧得几乎辨不出原样,衣料也只剩一层焦硬的残片。她仰躺在破席上,右臂斜压在身侧,左手却攥得很紧,像临死前抓过什么。
掌档司的主簿站在不远处,先擦了一下额上的汗。
“火后伤亡多,尸身总得尽快安置。”
他从书吏手里取过一张清册,语气放得很平。
“卷房外发现,女,年岁未详,焚死杂役一名。先归火后伤亡,待家属来认便是。”
书吏提笔,正要落下“杂”字。
“谁见过她做杂役?”
谢照微问。
主簿一顿。
“火起时在卷房外,不是杂役,还能是什么?”
“我问的是,谁见过。”
谢照微走到尸身前,蹲了下去。
她没有碰尸体,先看脚边那片刚被起出的湿灰。灰里有半截倒扣的木匣角,一串被压碎的蜡粒,还有一道从夹道北端拖过来的浅痕。
拖痕在尸身停下的位置断了。
不是人走出来后摔倒的痕迹。
与尸身停处不能相合,疑有拖移的可能。
“尸位北侧原先烧得最厉害。”她道,“这里的炭层却在她背下。她落在这里时,火已经从北边压过一遍。”
主簿皱眉:“火场里哪有这许多讲究?梁塌、人倒,什么痕都能压出来。”
“所以才要先记。”
谢照微抬眼。
“不记,明日谁都能说是梁压出来的。”
她示意护证吏把尸身右侧的焦灰再拨开一层。
女子颈侧露出一圈没有烧透的皮肉。上头覆着黑灰,乍看与别处无异,可下颌歪得不对,颈项一侧的骨节也微微顶起。
谢照微的目光停在那里。
火能烧裂骨,也能让人蜷缩变形。
但若是活人在火里挣扎,颈项受热、四肢收缩、尸位压痕,都该有自己的次序。眼前这具尸身却像被人先折过姿势,再随手扔进火后的夹道。颈部不自然,左手指节也有明显的外翻,指腹与掌心却没有多少扑火留下的焦裂。
她不能凭这一眼便说人是如何死的。
可也绝不能让这具尸先被写成焚死。
“先别翻。”
谢照微叫住护证吏,命书吏把头颈偏向、衣领折向与下颌歪斜的角度原样描进验格。沈观澜恰在这时带着大理寺仵作赶到,先看完木签、尸位图和清灰人的手录,才在长案边俯下身。
“只做最小初验。”沈观澜道。
“所见与可否复验分开写。能留到后日再看的,不在今日为抢一句话毁掉。”
仵作换了干净的细布套,托住头颈,不去翻扯焦硬衣领,只顺着原有缝隙查看。颈后果然有一小片被汗浸深的布,布下是一道窄而深的受力痕,火烤之后发红发黑,与旁处皲裂的火伤并不相同。
他又以薄竹片隔着残存软组织试探喉前位置,脸色渐渐凝住。
“舌骨角与喉软骨的落位不正。”仵作道,“可由外力、坠压或后续拖拽所致。火损重,暂不可定。”
谢照微没有接“外力”二字,只让书吏照原话写下。仵作再看她双腕,左腕内侧残着一道被遮住的青紫压痕,右腕却有擦过粗糙物的破损。两处都不足以说明她曾被谁抓住,却足以说明这具尸不能被一句“困于火中”带过去。
围观的人安静下来。
掌档司主簿的脸色也变了变。
他很快又道:“便是死前伤着了,也未必与火案有关。宫里昨夜乱成那样,一个杂役被谁撞倒、被梁木擦伤,都是寻常。”
谢照微没有与他争“寻常”。
她只问:“她是何时被发现的?”
清灰的内侍忙道:“巳时末。梁还没完全动,只看见一截手。我们不敢碰,等护证吏来了才起。”
“尸位旁可有别的脚印?”
“有一串。”
护证吏指向北端,“昨夜压火的人走过,乱得很,已经分不清。”
“分不清,便照实写分不清。”谢照微道。
她指着那张还没写完的清册。
“不准写焚死。”
书吏握着笔,不敢动。
主簿压着火气:“谢女史,火后伤亡总册不是大理寺的案卷。先记一个杂役,是为安置,不是替谁定罪。”
“写成杂役,也是在定。”
谢照微道。
“定她的来历,定她为何在这里,定她死于火。”
她的手指落在尸身旁的木签上。
“这三样,你们一个都没验。”
“那要如何记?”
“先不记来历。”
谢照微起身,声音清楚地落在每个人耳里。
“火后卷房外夹道,发现无名女尸一具。尸位、遗留物、颈项异状、左手指节异状,原状封记。转临时验棚复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