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锦缎质地非常柔软,却能看得出极为结实,颜色有点泛黄,看来有些年头了。展开锦缎,上头密密麻麻写满了文字,仔细一看,字体虽然与杨钟从小认识的字相似,但字形上却是不小的区别。
“这好像是几百年前的旧体字,现在会用的人已经极少。”
锦缎上,纵横的字体古意盎然,光是这一笔一划就具有一种莫名的神韵,让人有种置身于中古时代目睹先贤谈笑风生的感觉,杨钟在看到的头一眼,就扎了进去。
越是揣摩,杨钟越是发现这字体的精微,端整肃穆中,又带着几分犄斜,远看如一山红叶,近看时叶叶各不相同,分明都是同一种风格,却千姿百态,摇曳生辉,让人过目难忘。
杨钟心驰神往,不觉心神荡漾,身体忽然轻了,如一道烟,要坠入那漫山红叶当中。
“糟糕!这是传神的幻境!”杨钟脑后窜上来一股凉意,登时大惊,急忙咬破舌尖,借着痛觉,强行将心神一收,如宝剑回鞘,豁然睁开双眼。
呼哧呼哧!杨钟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喘气,背后早已汗出如浆,一股凉气从涌泉穴直奔天灵。
“真是好险,怪不得龙前辈不怕我偷学,光是这锦缎上的字就已经到达传神之境,写下此书的高人,恐怕其精神力已经到达一个罕见的层次。”
传神传神,书写之人将自身神韵融于文字之中,能让人产生各种遐想,以至于神思颠倒,不能自拔。
杨钟此刻才知道,自己距离传神的高手差距有多大,若非刚才醒悟得早,恐怕他此刻已经丢了魂,作画壁之困。
杨钟抄录过的一本叫做《万方志异》的书中,曾经提到过,古时一个书生上寺庙进香,贪看墙壁上得绘画,结果神魂被困在画中,不得逃脱。
“这也怪我最近修为大涨,在书道上略窥传神的境界,更在松笔斋赚了一票,有些骄傲的情绪,才控制不住自己的心神,真是一念骄心起,火烧功德林,十年道行,差点毁于一旦。”
杨钟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若是他对书道一窍不通,那看了这字,可能会感觉有些头晕,就此打住,不巧的是,杨钟对书道有所心得,正是一壶水不响,半壶水响叮当,差点着了道。
“这书目前是不能看了,等我成了战将,再看也不迟。”杨钟心中一阵后怕,这书对他来说无异于龙潭虎穴,想真正进入传神之境,那不知要等多久,但成为战将却是可以预计到的事。
战将与武者是两个层面,不光实力上飞跃,在道心意志方面也会有巨大进步,那时候再看应该不会如此狼狈。
后怕的同时,原本存在于杨钟内心对于放弃松笔斋首席书师的遗憾终于彻底烟消云散,就算悟不透这本丹经,光是上边的文字就足以对自己的书艺有莫大裨益。
将锦缎放回方砖内,杨钟目光瞥到整齐放置在里边的砚台和笔,心中一动,自己现在粮草充足,到了扬州,以后估计也用不上这两样东西,也该让其发挥一点余热。
“是时候考虑走后的事了……”杨钟心道,他在这里唯一的牵挂便是包子,这王府终究不是个好的落脚,如果可能,杨钟挺希望包子能跟他一起考取扬州学院,只是以包子的识字水平嘛……
各人自有机缘,这事强求不得,杨钟摇了摇头,有其是包子天赋异禀,就更不是他能左右其未来的了。
这个砚台和这杆笔陪伴杨钟多年,就是杨钟在最艰苦的时候,也舍不得换钱,能改善包子的处境,也算卖得其所,这一套东西少说能换两百个银币,足够包子一家迁徙定居之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