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在黄石武的指令下,含副所长罗某某在内共六名警察,对余下的三人进行分开“就地正法”。
当时,有警察比较担心,这可不是小事,但黄石武说:“出了事我来承担。”几名警察一听,反正有领导承担责任,只得照办。
明知这是罪恶的杀戮,他们却不极力反对,反而盲目地遵从,在扣动扳机的刹那,也将他们自己拽入犯罪的深渊。
“啪啪啪…”“啪啪啪…”
这四名冤屈的男子,就这样,被几名警察现场给处决了。
从抓起来到走向生命的终结,仅仅过了三个小时。
没有人明确告知他们,到底犯了啥罪,也没有经过法院审理,就被几名警察无情地乱枪扫射而死。
后经勘验:
郑灿炎:共有9处枪弹创口;
黄华生:共有12 处枪弹创口;
陈松平:共有10处枪弹创口。
次日,也就是8月8日,几名警察并没有让家属领走尸体,而是直接将尸体运到殡仪馆火化了。
然后,向本市电视台送去了一份新闻,当时,普宁市电视台新闻报道说:
8月7日下午5时许,四名歹徒持枪窜入东西南村一村民家,并抢去家中财物,我民警迅速出击抓获歹徒。在押解途中,4名歹徒撞开车门脱逃,公安民警在鸣枪无效情况下,开枪击毙4名歹徒。
四人明明在一起喝茶聊天,怎么就持枪抢劫了?
死者的家属感觉这太不可思议了,四人的手被反绑在身后,在多名警察手持冲锋枪和手枪的看管下,居然能将车门撞开,然后逃走?
即使逃走,难道四个人能同时跳车逃走?他们不是分别乘坐的两辆警车吗?
家属对于警察的结论感到怀疑,继而是愤怒,毕竟当今是法治社会,不能就这样糊里糊涂地让人给打死。
为了给死去的亲人讨回公道,他们向普宁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等部门反映这个违背常理的看法。
尽管普宁市委市政府很重视这一情况,并及时进行深入了解,但检察院的报告中,给了一个家属不满意的结论。
资料显示:普宁市检察院在送交普宁市委和市人大的“检察报告”认为,占陇派出所报告的案情是真实性的。
公安民警使用武器是合法的,公安民警采取当场击毙措施也是有必要的。当地检察院没有发现公安民警有违法违规行为,
四名死者的家属对上述检察院的结论有异议,此后,他们踏上了的坚毅的上访之路,一定要讨回公道!
一年左右的时间里,他们不停地前往北京,广东和本地进行上访,写出诉状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一冤情,他们先后共上访27次,达254人次。
因为家属一年时间如此频繁的上访,立即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以及广东省领导的关注和重视。
1998年5月,广东省委和省政府的领导, 迅速指令组成普宁市“8.7”案件专案组,进行彻底调查,专班由省政法委领导,省公检法相关人员组成。
如此一来,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
真实的情况是这样的:
1997年8月7日下午4时许,陈广丰前往东西南村陈某某家,索要欠款,后两人争吵后发生肢体冲突,于是,陈某某报案谎称陈广丰持枪敲诈勒索钱财。
于是,市局接警后,听说涉枪敲诈,立即指派本镇(占陇镇)派出所前往目标地处置。
副所长黄石武立即安排罗某某等6名民警赶往现场,将四个正在喝茶聊天的村民反捆起来,分乘两辆警车,押往普宁市郊外一个偏僻的小道,进行了枪决。
四名男子并不是逃跑时被打死的,而是直接被警察从车上强制拉下车后,被占陇派出所副所长黄石武下令,执行的枪决。
枪杀现场地处偏僻路段,黄石武等人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岂不知,枪击的现场正好被一名姓陈的农民亲眼目睹。
事后调查得知,8月7日晚 7点多钟, 他当时正在吃晚饭,忽然看到从远处来了三辆汽车,因为车灯很刺眼,所以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三辆汽车到了距他家大约150米的一条小路上停下,而后车灯熄灭,不久,他就听见“砰砰砰”连续开枪的声音,并听见有人惊恐的哭声,后来 “砰砰砰” 枪声很响了一会儿。
【恶警的下场】
2000年12月22日上午9时,揭阳市中院依法公开宣判黄石武等7名罪犯故意杀人案后,黄石武随即被法警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罗某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方某某有期徒刑15年;郑某某有期徒刑11年,陈某某、张某某、黄某某有期徒刑分别7年、5年、5年。
【结语】
此案发生在20世纪的当今社会,令人不寒而栗,黄石武之流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利,置威严的法律于不顾,竟然不管青红皂白。
对手无寸铁的公民实施处决式的扫射,而后又编造谎情,瞒天过海,企图逃避法律的严惩,此等罪恶行径实在是令人发指。
黄石武等是人民警察队伍中的败类,是对国家赋予其手中权利的肆意乱用,对国法的肆意践踏,罪犯最终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去了他该去的地方,也是大快人心。
此案留给人们的思考:无论任何时候,无论你手中的权利有多大,只有在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规定的框架下,去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才能享受我们自由的生活。
(此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