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行字将来是我的护身符,但是也是别人的绞索。
……
下午五点半,我把日志送到了马卫国办公室。
马卫国翻到最后一页,看见了那一行。
“林远。”
“马处长。”
“这四户的事,你上午跟我说过吗?”
“说过。”我道,“今天上午您来我办公室的时候,我提过一句水电记录。您当时说,写事不写人。”
马卫国盯着我。
他上午的确去过那间办公室,而那间屋子里有三样东西在录。他要是一口咬定没说过,机器里到底有没有这一句,他自己也不敢打包票。
“……行。”他把日志合上,“放这儿吧。”
“那我先回去了。”
……
晚上七点,走廊里的人走光了。
我叫了一份盒饭,坐在那盏红灯下面吃完,把饭盒收拾干净,又对着棉纺厂的平面图写了一个多小时。
九点整,我站起来,对着天花板那个方向说了一句。
“马处长,今天的工作做完了,我下班了。明天八点进场。”
关灯,锁门,下楼。
……
走廊尽头那间屋子里,马卫国把耳机摘了。
屏幕上是那间空了的玻璃房。
他拿起红机。
“市长,今天一整天。”他道,“上午念了一上午文件,下午给我打电话汇报思想,晚上加班到九点,走的时候还对着摄像头说了一句下班。”
“他念的是什么?”
“实施方案。一条一条念的。”马卫国翻了翻本子,“念到第二十七条的时候念了两遍,还说了一句要背下来,现场万一有人这么干他得能制止。”
那头静了三秒。
“他还说什么了?”
“日志里写了一句,说棉纺厂那四户空户的事已经向我口头报告。”
“你报告了吗?”
“他上午是提过一句水电。”马卫国道,“可是他那间屋子里全是我们的东西,我不能说他没提。”
“老马。”
“在。”
“你现在还觉得他是被吓破胆了吗?”
马卫国的手停在半空。
“市长的意思是……”
“一个吓破胆的人不会念第二十七条,更不会念两遍。”周明达的声音很慢,“他这一天做的每一件事都在往同一个地方走:将来有人翻这件事的时候,他是那个提醒过、报告过、写在纸上过的人。”
“那……那要不要停了他?”
“停了他,这块地还得再卡三年。”周明达道,“老马,你去查两样。第一,他那本日志除了报你,还抄送到哪里。第二,他昨天下午三点二十在机关党委窗口登记的那份租赁备案,登记本上有没有编号。”
“有编号会怎么样?”
“有编号,就说明这份东西已经进了系统,撤不掉了。”周明达道,“这个人来了九天,在这栋楼里已经给自己钉了三根桩:一本日志、一份备案、一通开着免提的电话。别人钉桩是为了保命,但是他这三根不是。”
“那他在干什么?”
“他在立卷。”